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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教育學系】轉知教育部:110年教育專業科目名稱變更

【轉知教育部】
民國110年將實施素養導向之教師資格考試,調整後國民小學類科應試科目共同科目為「國語文能力測驗」及「數學能力測驗」2科,其他類科共同科目為「國語文能力測驗」1科;教育專業科目為「教育理念與實務」、「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」及「課程教學與評量」3科,各類科應試科目除國民小學類科為5科外,其餘類科為4科。

考試題型除現行之選擇題及非選擇題,對接素養評量指標和評量內容而新增「綜合題」題型,其題目情境貼近教學現場,對應學習經驗,描述內容增加;題型含選擇、是非、配合與問答題等多元題型,並進行跨科目/領域/知識的整合,其中問答題,主要是評量考生是否能針對問題情境提出自己的論述與見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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