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育學系】黃毅志教授清寒獎助學金即日起開放申請
黃毅志教授清寒獎助學金即日起至5月6日(五)開放申請!
一、獎學金申請人應符合下列條件:
(一)就讀本系大學部在學學生,申請時該學期必須完成註冊。
(二)全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 75 分以上、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方可提出申請。
二、推薦及評審方式如下:
(一)各班由導師推薦 1 至 2 人,將推薦表、歷年成績單正本、自傳、優良事蹟證明或獎狀、清寒證明(官方證明文件、村里長證明、僑生得檢具生活導師信函或其他文件足以證明清寒者)送本系辦公室辦理。
(二)由系主任召開獎學金委員會審議 (必要時得晤談受推薦學生),於綜合評量受推薦學生五育表現後將名單送系務會議備查,每年取最多 2 名給獎。
三、獲獎學生得同時領取其他各類未敘明不得並領之獎、助學金,但在本校就學期間領取本獎學金以一次為原則。
四、依獎學金委員會核定之獲獎名單,本系頒發獲獎學生獎狀及獎學金新臺幣一萬元整,並於適當場合公開頒獎表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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