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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101學年度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(學生代表三名)及性別評等教育委員會委員(學生代表二名)選舉

依據:
一.依本校學生申訴處理辦法及性別評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
辦理
二.依性別評等教育法,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

公告事項:
一.選舉時間:中華民國101年10月17日(星期三)09.00~16.00
二.選舉地點:臺東校區教學大樓3F心理輔導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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