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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-師培中心】修正「國立臺東大學學生修習教育學程甄選實施要點」

本次修正刪除
()前款規定之大學部一年級學生得參加甄選,如於一年級下學期通過教育學程甄選,而未能於當年度具備大學二年級之在校生身分者,應取消其錄取資格,其缺額於甄選當年度91前由備取生辦理遞補」
因此,111學年度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申請資格--本校大學部二年級(含)以上在校生(含進修學制學位班學生)
大學部一年級學生是無法參與今年4月學程甄選喔!
本案已於110年11月24日東大師培東大師培字第1100015073號函發布全校各單位,敬請各單位轉發訊息讓系上學生了解本次修正內容,
感謝大家的協助!
如系上的學生有任何修習教育學程的問題,歡迎至師資培育中心詢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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