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110-2學期博、碩士生辦理畢業離校手續及領取學位證書相關作業說明
一、畢業離校申請:
請於111/06/13(一)起務必自行登入校務系統(https://infosys.nttu.edu.tw/),點選「畢業離校審核查詢」提出畢業學分「送審」,未提出送審者則無法進行畢業離校審核作業。
二、畢業審核流程:
登入校務系統(帳號、密碼)→畢業相關→畢業離校審查→系所畢業學分「送審」→檢視畢業學分→搜尋指導教授姓名→按確定鍵送出→可匯出列印「畢業離校手續單」。
(一)資料郵寄至系所協助辦理審核:
離校手續單連同論文比對系統相似度結果、論文、全文光碟、上網授權書→寄至所屬系所協助辦理紙本審核→聯繫系所確認是否已收到待辦文件→完成各項離校手續並由註冊組複核後寄發學位證書。
(二)親自(委託)辦理審核:
離校手續單連同論文比對系統相似度結果、論文、全文光碟、上網授權書→送至所屬系所並進行紙本審核→完成各項離校手續並由註冊組複核後領取學位證書。
三、線上審核項目:
【學務處職涯中心】-畢業生流向問卷填寫
【圖資館讀者服務組】-圖書借還書情形
【總務處出納組】-費用未繳清
【教務處註冊組】-學位考試成績表、審定書
四、紙本審核項目:
【各院系所】-畢業學分檢核、研究生繳論文冊數及學術倫理課程情形
【指導教授、系主任】-學位論文比對系統相似度結果、符合系所各項規定
【圖資館技術服務組】-研究生畢業論文繳交(※論文3冊、授權書正本、全文光碟1片)
【教務處註冊組】-學位論文比對系統相似度結果
五、學位證書(含證書夾)領取方式:
(一)親自領取:將「離校手續單」、「學生證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」、「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」等資料親送註冊組領取學位證書。
(二)委託代理:受託人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委託書(至教務處網頁表格下載),並將委託人畢業離校相關資料送交註冊組領取學位證書。
(三)郵寄:註冊組將依同學所附回郵信封以掛號寄出,92元郵資請自行貼足(國外郵資另計)。